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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科技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了92个县(市)的名单。其中,我省有四地入选,分别为东港市、绥中县、法库县和海城市。
创新型县(市)是以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对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省份发挥显著支撑引领作用的县(市),建设主题包括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科技支撑生态文明、科技支撑民生改善3个类别。科技部于2018年启动建设全国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3年建设期满后,47个创新型县(市)通过验收。
通知要求,各有关地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建设的统筹推动和督促指导,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在创新型县(市)落地,加强典型做法总结凝练和推广。各有关创新型县(市)建设县(市)要认真实施建设方案,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定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之路。(记者 孔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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