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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木
2023年5月21日,*ST紫鑫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从中可以看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3年5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ST紫鑫还在公告中称: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被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一)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结果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3年1月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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