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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感情问题欲跳桥轻生,一女子因与其丈夫发生纠纷后投河欲轻生……
时间就是生命,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情指中心快速反应,与时间赛跑,为生命护航。
充分发挥“情指行”,一体化机制快速反应能力,通过派出所、交警、119、120等相关职能部门,“一推三动+联动”,及时、高效、妥善处置警情,在超短时间内连续成功营救2名轻生群众。
醉酒男子欲跳桥8分钟内被救下
6月5日13时29分,接警员袁杰接到群众报警称:赛罕区金桥希望阳光苑往南帅家营大桥,一名醉酒男子欲跳桥。接警后,情指中心立即指令赛罕区公安分局、赛罕区交警大队到场处置,并使用5G可视化调度全程盯办。同时通知119、120等联动单位开展救援工作。
13时37分,金桥派出所反馈:已从桥栏杆上将该男子成功救下,经了解,庞某某因感情问题欲跳桥轻生,需移交辖区巧报派出所。情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巧报派出所。巧报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开展心理疏导工作,该男子情绪逐渐平稳。由于其家在外地,其父母一时无法赶到,民警将庞某某送至其朋友家中看护。
欲跳河女子10分钟内成功获救
6月5日14时20分,接警员韩志斌接到群众报警称:玉泉区大黑河蒙牛大桥南侧桥头,一名女子与其丈夫发生纠纷欲跳河。接警后,情指中心立即指令玉泉区公安分局到场处置,指派玉泉区交警大队到场协助,并利用5G可视化调度全程盯办。同时联系119、120等联动单位赶赴现场救援。
14时30分,玉泉区交警大队反馈:在河边找到该女子,并与周边群众一道将其成功救下,准备移交辖区派出所。经了解,该女子名叫张某某,50岁,与丈夫发生纠纷,来到大黑河欲跳河轻生。昭君路派出所民警随后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内后进行劝慰安抚,并联系家属将其接回家。
危急时刻,青城公安民警与时间赛跑,为生命护航。在上述2起警情处置过程中,从接派警到将人成功救下整个过程分别仅用8分钟、10分钟,并顺势疏导其矛盾焦点,解开症结,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和谐稳定。(王君 那日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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