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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调整后的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调价标准均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在标准调整前入学的老生不受影响。
本科学校的本专科专业及专科学校基本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文学、法学、历史学、哲学及教育学专业4000元,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及教育学中的体育学专业50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8000元(艺术学理论类及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6000元)。
高职院校基本学费标准为文法财经类专业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50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为6500元;飞行技术专业及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均为9100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体育院校本专科学费标准,以及其他成本明显变化的专业学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及通过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组织认证的专业,高职院校进入国家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20%;山东省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学科覆盖专业(学位点)、省一流本科专业,高职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5%;高职院校省级品牌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0%。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高校,可在上述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原标题:山东高校学费收费标准公布
值班主任:李欢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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